|
重庆钢管架搭设高处作业的规定重庆钢管架搭设高处作业的规定: 凡是离地面2m以上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对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如患有精神病、高血压、严重贫血、颠痫、眩晕、心脏病等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2)作业人员上下脚架要安设爬梯,不得攀登脚手架上下,更不允许乘座非乘人的升降设备上下。 3)脚手架临空处应设置栏杆或挂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4)安全网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5)高处作业区的风力为六级(包括六级)以上时,在攀登和高处等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严禁在腰间佩戴安全带,而不在固定的设施拴挂钩环。 6)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本文由重庆钢管架搭设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