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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管架搭建悬挑式钢管架施行管控内容及指标查看内容规范重庆钢管架搭建悬挑式钢管架施行管控内容及指标查看内容规范 (1)悬挑式脚手架应按照通过批阅的专项施工方案搭设。搭设高度超过20m应通过专家论证。 (2)悬挑钢梁宜选择不小于18号的工字钢,悬挑梁的固定段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 (3)钢丝绳端部用绳卡固定衔接时,绳卡不得少于4个,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首要受力的一边,并在第3个卡环后边设置安全检査弯。 (4)连墙件应从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按“两步三跨”(高3.6M,宽4.5M)距离设置,在开口方位两头应增设连墙件。 (5)连墙件施工过程中严禁擅自撤除。 (6)连墙件可采用抱柱衔接或预埋钢管衔接等方法。剪力墙方位可采用预埋PVC套管,钢管穿墙通过扣件衔接的方法。 (7)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应每2层设置水平防护办法,可使用柔性水平防护(水平安全兜网)与硬质关闭防护(钢笆片或模板)隔层交织布置 本文由重庆钢管架搭建整理 |